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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6553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写 信 人: | 唐***** | 写信时间: | 2021年01月07日 |
联系地址: | 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 | 联系电话: | 135***** |
信件标题: | 小产权房产权 | ||
信件内容: | 工作人员,你好! 自然资源部5月14日下发的《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那么原有的小产权房能不能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或其他方式登记产权,从而使得房屋获得合法产权。 | ||
信箱办回复: |
请县自然资源局核处. 县长信箱办 2021年0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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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回复: |
来信人: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政策及办证问题回复如下: 结合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严格禁止搞虚假土地登记,严格禁止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根据以上政策,你所有咨询的小产权房现目前未出台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有关政策,故小产权房暂不能办证。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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